一、方案目的: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為強化本市原住民族心理健康之社會支持系統,提升本市原住民社會支持及個人心理韌性,促進本市族人心理健康,協助其調適心理壓力與負面情緒,提供其需求之心理支持服務,特辦理本計畫。
二、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三、補助對象及條件:
(一)補助對象:設籍臺北市連續四個月以上之原住民。
四、補助項目及金額:
(一)本計畫補助每次心理諮商所生之諮商費用,但不含掛號費其他費用。
(二)每人每年最多補助 6次,每次最高補助新臺幣 1,600 元整。 如已申請前項補助,則該次諮商不得重複申請其他相同性質補助。
五、注意事項:
(一)本計畫提供之心理諮商服務,需逕洽服務機構諮詢並預約。
(二)接受心理諮商服務前需:
1. 簽署切結書
2. 出示設籍臺北市(含設籍時間)之有效證明文件
3. 出示原住民身分之有效證明文件
以利服務機構確認符合補助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