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網站

苦難有兩種,意義大不同

魏棻卿諮商心理師

拜醫療科技所賜,現代人的平均壽命比起半個世紀前,少說增加一、二十個年頭,換算成天數,等於多活了三千多到七千多個日子。這意味著什麼?這代表身為現代人的我們,必須面對和處理的人生議題不僅比較複雜,量,也遠比以往來得多,這些議題幾乎伴隨受苦感受,所以常被冠上「苦難」這個詞。

然而你可曾想過,橫亙眼前的苦難,哪些是真的必須經歷?哪些又是自找的?實際上,人生除了百分之二十的苦難是出於必然(像是生老病死),想躲也躲不掉,其餘百分之八十其實都是自找的。生命中,「自討苦吃」的情況越少發生,生存能量就越不會被虛耗,反而還可以用來造就自己,活出理想中的人生版本。但要怎麼減少自討苦吃呢?關鍵就是要先改變你腦子裡的認知。

美國認知心理學家AlbertEllis曾在一九五零年代,提出了所謂的「A-B-C理論」,A是誘發事件、B是信念、C是情緒和行為結果,三者的關連性如下:


A(誘發事件) ← B(信念) → C(情緒和行為結果)
注意到了嗎?上述的兩個箭頭,都是以B(信念)為出發,分別指向A和C,這個意思就是說,是內在信念,影響我們對外在事件的看法,也是內在信念,主導我們對事件的感受和反應。如何破解呢?一樣得從信念下手,駁斥原來的非理性信念,改用理性信念來看待事件和決定反應,自然能改寫結局。

非理性信念,根據AlbertEllis的說法,包含了需要被讚賞(意指無論做什麼都必須得到肯定)、過高的自我期許、壞人需受到責備、事情不如己意時會面臨災難、對不愉快的後果不必負責(意指都是外在環境的問題)、時常心存憂慮、選擇逃避問題、過去決定現在(意指活在過去,忽略當下的努力)、完美主義傾向、依賴能力好的人、過分關切他人的問題(意指把他人責任都往身上扛)。

相較於「自找型苦難」帶來的折騰虛耗,「必然型苦難」則屬於有意義的受苦,非但不能逃避,還要學習去承擔,因為這一類的苦難,如同黎巴嫩詩人卡里‧紀伯倫所形容,是用來「突破那封閉你靈性的殼」,封閉我們靈性的那個外殼,正是諸多的非理性信念。

破壞,是為了建設。真實苦難,就是神用來搞破壞的利器,目的在推翻你的非理性信念,讓埋藏的靈性種子得以突破外殼,開枝散葉。靈命成長了,看待事情的高度也會跟著不同。當眼光被徹底翻新和提升,便能打造出一個全新,且讓你真心熱愛的人生。


本文摘自《你的執著,往往讓你把魚缸當電視》一書/作者魏棻卿(諮商心理師)